• “恋人絮语”里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没人愿意谈论爱情,除非是为了某某人。”这话乍听之下也许会令你感到讶异,同你的直觉似乎截然相反,其实却是千真万确的,至少从男人的立场来说,我们的确更愿意谈论其他随便什么,而不是爱情。况且,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的事实上又是什么呢?再把罗兰巴特的这句话结合“和莎莫的500天”这部大热电影里引用的亨利米勒的那句著名的话,似乎就可以得出结论,正是爱情上的失意激发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艺术家的创作灵感和热情,比如,拍这部电影的导演,这是他的长片处女作,按照惯例,处女作尤其是由青涩爱情激发的。亨利米勒好像认为,我们谈论爱情和情人,通常只是为了淡化和遗忘爱情,我们带着点夸张却逼真地再现已成过往的形象,让我假设知道爱情是什么,爱情无论是悲是喜,却都会很快结束,就像夏天匆匆结束后的秋天,花瓣很快变成红泥,我们不厌其详地描摹竟是为了发掘灿烂中的平庸,惊喜中的乏味,并从我们的劳作中愕然发现原以为困难的事情其实易如反掌,比如淡化和遗忘。

    爱情究竟是什么,基于生化、机理还是灵魂?拍一部庸常的通俗言情剧当然不需要厘清这样的大难题。就说我自己,一方面我也自始至终并没有成功确立一种岿然的爱情观,一方面我又似乎认定,所谓爱情,原来也是一种不可强求的天赋,就像吟诗作对一样,你或许找过一打女朋友,可是这不代表你懂得爱情,你或许也能做几个对子,甚至人称“对穿肠”,但是一遇到唐伯虎,你才晓得什么叫对对子,此时吐血也晚了。正因为爱情是一种天赋,所以其实它并非为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所以谁说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也是一句混账话。兜来兜去,我是想说,巴特的那句话其实说的很狡猾。试想如果有一天我忽然想谈论爱情了,我必定是遇见了某某人,尽管这或许已成过去;如果我遇见了某某人,如此独一无二,如同命中注定,爱情这个词儿才终于在我的头脑和心灵里分明起来,我竟然期待有一天我也开始相信爱情,而爱情这时已经扯上宿命论了。说到这里,我认为“和莎莫的500天”的狗血之处就在于,它竟然讲述了一个从相信“爱情宿命论”转变到不再相信的男人和一个从似乎怀疑爱情突变到相信爱情的女人在相遇相交期间造成各自的转变的故事,而我讨厌这个女人,也不太同情这个男人,我讨厌这个莎莫,不是因为她姿色平平,而是因为她麻木任性,哪怕麻木其实多少是一种时代病,这个电影把这种麻木和它致力激发的不值得同情的同情表现得故作神秘又故作洒脱,同时还玩着不新鲜的穿插拼贴,直接从MTV里出来的造型感和突兀感,尽管动用了气力,动用了常有的导师和帮闲,仍然无助于我们了解爱情的方方面面。

    那么,可不可以完全彻底的不是一个宿命论者,却固执相信爱情是一种宿命?这是否允许,是否可能?我不知道。爱情就是一种宿命吗?我也不知道。至少,爱情不是迷信,不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的东西;爱情也不是梦,不是醒来就会意识到其实什么也没有经历过,不,爱情会尽其所能耗尽你的生命。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人竟为了那么样一个女人拍了一部谈论爱情的电影,如果这个故作幽眇的女人突然结了婚,那么我就敢肯定爱情还真是一个复杂的要命的玩意儿。而其实,夏天过去就来了秋天,这才是人生。